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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發衛福部製作【電子煙vs加熱菸認清不觸法】電子海報,敬請各位同仁協助推廣!
發佈日期 2026 年 8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學務處
公告類別 政令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68
公告內容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

為強化民眾對於新興菸品之識能,健康署業製作「電子煙vs加熱菸認清不觸法」中英文版圖卡,

加強宣導電子煙與加熱菸之外觀辨識、差異比較及法律規定。請協助廣為轉發、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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