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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教育部函有關教師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一案,
發佈日期 2023 年 5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10
公告內容

詳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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