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中秋節期間請同仁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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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9 月 06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政令宣導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42 |
公告內容 | 一、中秋節期間請督請同仁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相關規定,機關公務員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間,遇有受贈財物或飲宴應酬等情,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且應即登錄建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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