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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補助推動書法教育整體計畫
發佈日期 2023 年 11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教師研習活動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583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10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41408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國中小書法教學師資,國教署113學年度賡續辦理旨揭計畫,補助內容包含辦理書法教學師資專業成長課程、設置書法教學特色學校及遴聘書法專長教學人員:
(一)辦理書法教學師資專業成長課程:補助直轄市、縣(市)辦理系統性教師書法增能、書法專長教學人員增能(含班級經營)、主題觀摩或參訪等課程之講師鐘點費、交通費、場地使用費、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課程相關材料費、講師住宿費、膳費及雜支。每場次參考總課程研習時數,以補助新臺幣(以下同)4萬元為上限。
(二)設置書法教學特色學校:補助國民中小學建置書法教室、書法教學設備、校園整體書法教學情境布置、書法課程及活動等經費。每校以補助15萬元為上限。
(三)遴聘書法專長教學人員:補助國民中小學聘任書法專長教學人員於社團活動或彈性學習課程進行教學之鐘點費、交通費及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並得以通過國立及私立大專校院辦理之認證者優先聘任。每校以補助2萬元為上限。
三、本案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詳閱附件計畫,並於113年3月15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逕送實施計畫、經費申請表及經費彙整表正本及前述文件電子檔:
(一)國小(含國立):正本2份,免備文逕送本局國小教育科林佳慶科員,電子檔請寄送至diorsh8813@gov.taipei,聯絡電話:2720-8889轉分機6371。
(二)國中(含國立):正本2份,免備文逕送中等教育科黃富財課程督學,電子檔請寄送至bm1623@gov.taipei,聯絡電話:2720-8889轉分機6353。
(三)電子檔請將實施計畫及「核章後」經費申請表及「核章後」經費彙整表,按順序「合併彩色掃描」為1個PDF檔,並同時寄送PDF檔及WORD檔,俾利編輯。
(四)經費編列請參考附件「經費編列基準表」。

四、國教署核定本市國小及國中送件上限額度如附件,倘參與學校數超過前述額度,本局將擇優推薦,參與國教署複審作業。
五、檢送國教署「113學年度補助各直轄市、縣(市)國民中小學推動書法教育整體計畫(含各縣市送件上限表及計畫書)」、經費彙整表及經費編列基準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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