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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113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
發佈日期 2024 年 11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教師研習活動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5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年度計畫辦理。
二、為因應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提供支持、強化校內教師專業發展機制、增進教師專業發展知能,並透過教師備課、觀課、議課歷程提升教師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本局委請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辦本研習。
三、本培訓課程共開設4場次,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國小組:
1、A111期:113年12月6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本市劍潭國小4樓課研教室。
2、A112期:113年12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本市劍潭國小4樓課研教室。

(二)國中組(A211期):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本市長安國中4樓教師社群研討室。
(三)高中職暨特教學校組(A311期):113年12月2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本市松山高中5樓多功能會議室。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開課前5日止,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辦理登錄報名(網址:https://insc.tp.edu.tw/),請搜尋主辦單位: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五、研習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為控制用餐人數,採線上方式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若師長所屬組別或單元時間不便參與,可跨組參與。
(二)本研習為認證課程,須全程參與6小時,方能核予研習時數,上午課程於上午9時開始,下午課程於下午1時開始。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失去該單元課程研習時數。
(三)請至雲端連結(https://bit.ly/113tpaab)下載研習資料,並於研習時攜帶用以瀏覽教材之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或手機等電子設備。
(四)本研習無提供停車位,研習時請自備環保容器、文具用品。
六、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培訓認可組吳佩蓉助理,電子信箱:tp8620@go.utaipei.edu.tw;電話:(02)2753-5968分機229。

七、若本校報名錄取教師,請向教學組索取本案請假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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