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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114年(2025)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辦理方式及經費說明一案。
發佈日期 2024 年 10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67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10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5291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係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提升國中小學生學習英語機會,增進海外青年認同臺灣優質文化,國教署114年補助學校辦理旨揭活動,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一)教育訓練時間:114年7月6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月11日(星期五)。

(二)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4年7月12日(星期六)至7月25日(星期五)。 (三)對象:有意願辦理之國民中小學(倘獲客家委員會或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之學校,請勿重複申請)。

三、活動內容說明如下(詳見附件1):

(一)由本局組成工作小組完成初審。

(二)審查重點:

1、學校申請資格:有意願辦理之國民中小學。

2、志工住宿環境:學校能提供或安排志工適當住宿空間及環境者,如坐式馬桶(必備)、空調,注重宿舍環 境衛生及防蚊蟲措施等。

3、課程輔導員推派:學校需推派英語教師擔任課程輔導員(每隊1位),能全程參與相關會議及營隊活動,並熟悉視訊教學軟、硬體之操作。

4、學校行政支援:學校能組成行政團隊及課程規劃團 隊,行政支援整體庶務工作並協助課程團隊提供教學 資源。

5、營隊活動規劃:學校能設計出符合學生學習需求且活潑多元的英語教學課程,以期提升英語學習興趣。

6、網路連線及視訊教學設備:學校備有能進行視訊課程之軟體(如:Google Meet等)、資訊設備(如:網路 攝影機、耳麥等)及穩定的網路連線。

(三)參加學生:

1、每校可申請隊數:至少1隊以上,不限隊數。

2、每隊學生數:以50名學生、男女各半為原則,並以學 習弱勢、低收入、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外籍配偶子女為優先。

3、以地區性規劃方式辦理之學校,主承辦學校得保留50%以上名額供本校學生參加,並提供剩下名額供鄰近學校推薦學生參與。

(四)營隊規劃與計畫:應於計畫中述明工作團隊組織,並以校長為首,組成行政團隊及課程規劃團隊,行政支援整 體庶務工作並協助課程團隊提供教學資源,課程團隊規劃多元活潑且適合學生的英語學習課程及活動。

(五)志工分配:每隊視情況分配4至8名志工,遇缺不補(每名志工以輔導4至8名學生為原則),海外志工性別比例將視僑委會遴選狀況酌以調整(歷年女性均多於男性)。

(六)課程輔導員:

1、資格:辦理學校應優先推派學校正式英語教師擔任課程輔導員,倘校內無正式英語教師者,可以下列順位擔任,並請學校勿任意更換課程輔導員人選: (1)學校英語代理或代課老師。

(2)同縣(市)他校英語教師(需瞭解該校英語教學狀況)。

(3)其他縣(市)英語教師(需瞭解該校英語教學狀況)。

2、任務:

(1)應全程參與學校申辦說明會、學校說明會、學校活動課程規劃研討會議、課程輔導員行前說明會、第 1週教育訓練及第2-3週英語營隊。

(2)於教育訓練期間及營隊活動期間,以英語協助海外志工規劃課程(含教案設計、每日課程安排、教學資源搜尋及工作日誌撰寫等)、進行教學活動及生活適應輔導。

(3)營隊前置座談會:請各校校長協同學校總窗口、課程輔導員運用至少30分鐘時間,與海外志工或國內志工對談,說明2週營隊期間注意事項及規範宣導 資料,並制訂生活及安全公約(中英對照)請海外 /國內志工簽署,以示負責。另114年7月11日至13 日(星期五至星期日)為營隊前置準備時間,請勿 於此週末安排志工出遊活動。

(七)歡迎會及歡送會:請學校於活動開始及結束前,辦理海外/內青年志工歡迎會及歡送會。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截止,補件 至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請於期限內正本免備文將 114年(2025)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申請資料、經費表(完成校內初審用印)及申請彙整表一併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 至be6420@gov.taipei,國小教育科承辦人柯予晴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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