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鑑定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報名資格:113學年度就讀本市國民中學未設各該類學術性向資優資源班學校之七年級學生,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符合「臺北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書面審查基準說明」者。
2、依申請鑑定類別,符合下列申請標準:
(1)113學年度第1學期國文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97以上。
(2)113學年度第1學期英語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97以上。
(3)113學年度第1學期數學科或生物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97以上。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時間:114年2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至3月10日(星期一)下午4時止。
2、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以學生單一身分驗證帳號登入「臺北市第二代國中校務行政系統」鑑定報名專區(https://school.tp.edu.tw/,路徑:學生線上/資賦優異報名),並依系統指示進行網路報名。
(三)鑑定通過學生之安置輔導方式:本市公立、國立學校學生安置於原就讀學校普通班,接受指定學校辦理之區域衛星資優教育方案服務;私立學校學生採校本資優方案,由學校研訂個別輔導計畫,向本局申請補助經費辦理。
二、報名系統操作手冊請於114年2月7日(星期五)下午5時起,以單一身分驗證帳號登入「臺北市第二代國中校務行政系統(https://school.tp.edu.tw/)」鑑定報名專區下載,路徑如下:
(一)學生版:鑑定報名專區/學生線上/資賦優異報名/學生填寫資賦優異報名資料/報名說明。
三、詳情請參閱附件鑑定安置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