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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交通局訂定114年「See & Be Seen 我看得見您 您看得見我」交通安全宣導口號,請踴躍點閱。
發佈日期 2025 年 2 月 05 日
發佈單位 生教組
公告類別 政令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81
公告內容

維護安全行走空間,

臺北市政府提醒您,

機車不騎騎樓人行道,

若要進入可供停車之騎樓或人行道,

需以牽行方式停放,

行經路口應暫停讓行人先行,

行人也應專心通過路口,

共同建立友善有禮用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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