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交通局訂定114年「See & Be Seen 我看得見您 您看得見我」交通安全宣導口號,請踴躍點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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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2 月 05 日 |
發佈單位 | 生教組 |
公告類別 | 政令宣導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81 |
公告內容 | 維護安全行走空間, 臺北市政府提醒您, 機車不騎騎樓人行道, 若要進入可供停車之騎樓或人行道, 需以牽行方式停放, 行經路口應暫停讓行人先行, 行人也應專心通過路口, 共同建立友善有禮用路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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