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113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監場工作人員者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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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11 月 25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1,349 |
公告內容 | 各位同仁好: 一、 本案依臺北市政府人事處來信辦理,請於112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時前至人事室報名 。 二、113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監場工作人員,監考資訊如下: (一) 考試日期:113年1月6日(星期六) (二) 獲配試區:國家考場60人、滬江高中20人。 三、請依「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選聘要點」第3點規定,監場人員須由現任委任及相當委任以上公務人員或國民小學以上合格教師,並年滿20歲,65歲以下身體健康,足以勝任監場工作者充任,且須具公保身分。 四、本考試試務酬勞及出席費將採劃帳方式,直接匯入各監場人員指定帳戶,各單位推薦之監場人員請先建立考選部試務人力及酬勞管理資訊系統(僅指尚未建立者),以利後續作業。 五、請轉知參加監場工作人員於監場資料發送後辭退監場工作,1年內累計3次者,停止監場工作3個月;參加監場會議1年內遲到或早退累計2次者,停止監場工作3個月;缺席累計2次者,停止監場工作6個月。另監場人員有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選聘要點第6點、第7點及第8點規定情事之一者,由辦理試務機關以書面通知當事人,並副知其服務機關(構)、學校人事單位及推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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