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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函轉內政部關於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第3項規定 「先行共同生活」之證明文件疑義一案
發佈日期 2022 年 3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政令宣導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76
公告內容

詳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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