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函轉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依公民投票法第23條第2項規定,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屆時請督促各公民營事業單位依法給假一案。 發佈日期 2022 年 4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396 公告內容 詳參附檔。 相關附件 函轉有關勞動部111年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依公民投票法第23條第2項規定,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屆時請督促各公民營事業單位依法給假一案。 函轉有關勞動部111年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依公民投票法第23條第2項規定,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屆時請督促各公民營事業單位依法給假一案。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函轉有關勞動部111年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依公民投票法第23條第2項規定,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屆時請督促各公民營事業單位依法給假一案。.pdf55.22 KB新視窗開啟檔案函轉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依公民投票法第23條第2項規定,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屆時請督促各公民營事業單位依法給假一案。.pdf92.48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函轉有關勞動部111年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依公民投票法第23條第2項規定,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屆時請督促各公民營事業單位依法給假一案。.pdf函轉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依公民投票法第23條第2項規定,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屆時請督促各公民營事業單位依法給假一案。.pdf 【2022-04-29】111年度川流不息與水共生河川造舟種子師生工作坊.請踴躍參加. 【2022-04-28】函轉新竹縣政府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務請貴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