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行童軍教育績優個人、學校暨傑出童軍表揚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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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12 月 15 日 |
發佈單位 | 學務處 |
公告類別 | 學生活動訊息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382 |
公告內容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2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74915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引導多元、適性發展、培養公民素養」教育價值,推動各級學校以童軍教育為主軸,結合品格教育、生活教育、生命教育及環境等體驗學習活動,培育具「自發」、「互動」與「共好」核心素養之優質公民,國教署規劃旨揭活動,表揚推行童軍教育績優個人、學校暨傑出童軍活動,以激勵童軍教育發展。 三、針對旨揭活動,請學校積極推薦符合資格之績優個人、學校暨傑出童軍,如欲申請者,請於112年12月22日前,依據旨揭計畫申請類別填報申請表,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以免備文逕送本局學務校安室承辦人呂蕙文小姐,俾利辦理初審作業。 四、國教署預計於113年1月底前完成複審作業,2月公布績優名單,並訂於113年3月20日(星期三)舉行頒獎典禮。 五、本案曾獲獎之個人及單位於3年內不得再行申請(已獲111年度本計畫各項獎勵之績優個人及單位,本屆不予受理)。 六、國教署得實地訪查各項獲獎之個人及單位,如有申請、受推薦事蹟不實經查證屬實者,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繳原頒發之獎座及獎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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