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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辦理「『鏡頭下的戶外教育』戶外教育攝影展作品徵件活動,歡迎教師踴躍參加
發佈日期 2023 年 8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學務處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96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8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98808號函辦理。

二、為呈現近十年教學現場推動戶外教育成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劃辦理旨揭攝影展,藉由作品徵件活動,鼓勵教師引領學生走出課室,促進學生獲得有意義的學習,並期藉由影像展覽,傳達學生在生態與人文的真實環境中實踐自發、互動、共好的精神。

三、旨案甄選以「鏡頭下的戶外教育」為主題,活動資訊如下:

(一)參賽對象:現任職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限個人參與,不得組隊報名。

(二)徵件期限:即日起至112年12月28日(星期四)23時59分截止。

(三)徵件類型

1、照片組:以呈現師生互動所展現的教育意義為主,依據課程實施場域,分為山野探索、水域活動、其他場域等三種類別。

2、短片組:以3分鐘影片為限,依據短片拍攝主軸分為歷史回顧、教學歷程、形象推廣等三種類別。

(四)拍攝時間不限於本活動徵件期間所拍攝。

(五)活動時程暨投件方式

1、第一階段【線上報名與投件】:即日起至112年12月28日23時59分,至教育部戶外教育資源平臺(https://outdoor.moe.edu.tw)線上報名與投件。

2、初審評選後,本部國教署委辦團隊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通過初審之參賽者,未入選作品則不另行通知。

3、第二階段【通過初審者紙本投件】:請通過初審者於期限內,預定113年2月19日至113年2月29日,繳交原始作品規格底片或檔案電子檔案、在職證明、著作財產權授權暨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同意書之正本、領據,俾利後續審查作業。

(六)獎勵方式將從每類別選出特優3名、優等5名、佳作5名,及獎勵內容如下

1、特優: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

2、優等:頒發獎狀1紙及獎金5,000元。

3、佳作:頒發獎狀1紙。

四、本案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辦團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高小姐,聯絡方式如下:

(一)電話:(02)2462-2192分機1289。

(二)電子郵件:peggiekao@email.ntou.edu.tw。

五、檢附活動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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