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有關各機關(學校)111年性騷擾防治措施建置情形,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將隨機擇定機關(學校)不定期派員稽查並回收相關資料一案。 |
---|---|
發佈日期 | 2022 年 7 月 14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470 |
公告內容 |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1年6月27日北市社婦幼字第1113097731號函辦理。 二、 為強化性騷擾防治自主管理機制並配合臺北市府社會局「111年性騷擾防治措施建置情形」查核,務請依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建置性騷擾防治措施,教育局將隨機擇定機關(學校)不定期派員稽查並回收相關資料,請務必妥善建置、維護性騷擾防治措施。 三、查核重點說明如下: (一)總人數未滿10人者: 1. 自主檢查表 2. 貼紙或海報公開揭示照片 (二)總人數10人至29人者: 1. 自主檢查表 2. 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3. 貼紙或海報公開揭示照片 (三)總人數30人以上者: 1. 自主檢查表 2. 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3. 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公開揭示照片 4. 貼紙或海報公開揭示照片 四、檢附性騷擾防治自主檢查表、貼紙及海報(貼紙及海報不限於本信附檔樣式,有公開張貼即可)各1份。 |
相關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