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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為辦理111年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請符合資格人員至本室登記。
發佈日期 2022 年 1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976
公告內容

一、凡連續任專任合格教師至111年7月31日止屆滿10年、20年、30年、40年,合於辦理111年資深優良教師而未在普查名單之列者,請於本(1)月24日(星期一)下班前檢附經歷證件(含年資證明及合格教師證及歷年考核通知書正本或其他證件)至人事室辦理。

二、經查校111年無人符合,爰請各同仁檢視屐歷,如有疑義請至本室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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