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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重申為促進職場平權,請各機關學校於辦理各職缺甄選項目、內容及考(面)試過程,應符合就業服務法及身心障 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一案。
發佈日期 2023 年 7 月 0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政令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55
公告內容

詳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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