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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113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 (重讀)申請作業一案
發佈日期 2024 年 3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7
公告內容

有關本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重讀)申請,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評估學生本人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意願代為向學校申請,請於113年4月10日(星期三)前,填妥申請表及應備資料向學校「註冊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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