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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第2條、第20條,業經教育部112年10月16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2812A號令修正發布。
發佈日期 2023 年 10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政令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86
公告內容

詳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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