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就有關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於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期間.得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請防疫隔離假.請參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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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9 月 28 日 |
發佈單位 | 學務處 |
公告類別 | 政令宣導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347 |
公告內容 | 1.請逕上勞動部防疫隔離假https://www.mol.gov.tw/topic/44761/44890/44922/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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