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師如欲申請「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桃園市及臺東縣學校之教師應知悉事項 發佈日期 2025 年 3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53 公告內容 詳如附檔。 相關附件 轉知教師如欲申請「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桃園市學校之教師應知悉事項 轉知教師如欲申請「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桃園市學校之教師應知悉事項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轉知教師如欲申請「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桃園市學校之教師應知悉事項.pdf1.17 MB新視窗開啟檔案轉知教師如欲申請「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東縣學校之教師應知悉事項.pdf1.13 MB新視窗開啟檔案 轉知教師如欲申請「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桃園市學校之教師應知悉事項.pdf轉知教師如欲申請「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東縣學校之教師應知悉事項.pdf 【2025-03-28】為落實友善職場環境,請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辦理 【2025-03-28】114年度「環境教育增能研習班—環境保護法規」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