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一案。 發佈日期 2022 年 9 月 2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48 公告內容 詳如附檔。 相關附件 轉知教育部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一案。 轉知教育部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一案。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轉知教育部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一案。.pdf145.9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教育部函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一案。.pdf256.3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轉知教育部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一案。.pdf教育部函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一案。.pdf 一覽表 一覽表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一覽表.pdf3.11 MB新視窗開啟檔案 一覽表.pdf 【2022-09-29】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重申有關自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 ... 【2022-09-29】轉知有關國家發展委員會與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合作推出「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