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辦理114年婦幼安全「攝影創作」及「書法創作」比賽辦法及宣傳海報,請踴躍參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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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5 月 07 日 |
發佈單位 | 生教組 |
公告類別 | 政令宣導, 學生活動訊息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14 |
公告內容 | 一、活動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參賽對象:「攝影創作」及「書法創作」:以設籍本國之國民,年齡不限。 三、作品主題與規格: (一)主題:應與婦幼安全相關,諸如性侵害、性騷擾、跟蹤騷擾、數位性別暴力、兒少性剝削、兒童虐待及家庭暴力等犯罪態樣之防治為主題, 內容以正向(保護、守護、愛護)、溫馨和諧為佳。 (二)詳如附件「攝影創作」及「書法創作」比賽辦法。 四、評選規則: (一)評選標準:主題表達(40%)、創意表現(30%)及作品品質(30%)等3個項目進行評分。 (二)評選作業: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擇優錄取評定名次,參選作品倘未達一定水準者,得由評審委員決定該名次從缺。 (三)著作權:得獎者須與本局簽訂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該項權利歸屬本局,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惟同意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五、獎勵方式:(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提供之禮券) (一)「攝影創作」:(計9名) 1、金獎1名,禮券1萬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2、銀獎1名,禮券7,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3、銅獎1名,禮券5,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4、佳作6名,禮券2,000元及獎狀1幀。 (二)「書法創作」:(計9名) 1、金獎1名,禮券1萬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2、銀獎1名,禮券7,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3、銅獎1名,禮券5,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4、佳作6名,禮券2,000元及獎狀1幀。 七、得獎公布:得獎作品預計於114年10月底前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網站公布,並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 八、頒獎作業:預計於114年10月底前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6樓大禮堂舉行聯合頒獎典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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