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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臺北市市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校(園)長及教育人員、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及所屬各機關學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之各項補休期限,比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一案。
發佈日期 2023 年 1 月 3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政令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54
公告內容

詳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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