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行政院人事事行政總有關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 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一案。 發佈日期 2022 年 6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42 公告內容 詳參附檔。 相關附件 轉知臺北市政府有關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 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一案。 轉知臺北市政府有關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 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一案。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轉知臺北市政府有關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 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一案。.pdf68.6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轉知行政院人事事行政總有關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 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一案。.pdf57.3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轉知臺北市政府有關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 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一案。.pdf轉知行政院人事事行政總有關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 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一案。.pdf 【2022-06-27】西松高中111學年度國際文憑IBDP實驗班招生簡章(更新) 【2022-06-2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辦理「2022樂齡巨星秀」活動報名時間延長至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