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行政院函以,為端正公務紀律,請各機關學校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等規定,辦理違失人員懲處事宜,且於懲處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一案。 發佈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46 公告內容 詳如附檔。 相關附件 行政院函以,為端正公務紀律,請各機關學校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等規定,辦理違失人員懲處事宜,且於懲處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一案。 行政院函以,為端正公務紀律,請各機關學校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等規定,辦理違失人員懲處事宜,且於懲處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一案。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行政院函以,為端正公務紀律,請各機關學校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等規定,辦理違失人員懲處事宜,且於懲處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一案。.pdf332.23 KB新視窗開啟檔案111年第9號憲法判決.pdf474.33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行政院函以,為端正公務紀律,請各機關學校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等規定,辦理違失人員懲處事宜,且於懲處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一案。.pdf111年第9號憲法判決.pdf 處理流程圖 處理流程圖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處理流程圖.pdf124.62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處理流程圖.pdf 【2022-11-30】轉知行政院訂定「強化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公立學校公務人員定 ... 【2022-11-29】轉知 臺北市111年動保扎根教師研習暨學校認養流浪犬 貓暨生命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