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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行政院有關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之退休人員,再任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第1項第2款規定所列機構董(理)事長及執行長,於任期屆滿前年滿70歲,因特殊考量須報請本院核准繼續擔任一案。
發佈日期 2022 年 12 月 3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07
公告內容

詳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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