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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製作「加熱菸危害海報」,請踴躍點閱並慎防菸害。
發佈日期 2025 年 10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生教組
公告類別 政令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1
公告內容

一、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依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

所有菸草產品皆有害,不論是使用紙菸或加熱菸,都會產生相似的有毒化學物質。

二、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將執行稽查專案,包含源頭管理、販售通路(包含禁止販賣給孕婦及未滿20歲之青少年)並加強禁止青少年違法使用加熱菸。

三、國民健康署官方網站之菸害防制主題置有「電子煙防制專區」(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odeid=444),

另於Yahoo奇摩搜尋引擎建置「大口呼吸無菸空氣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主題專區(網址: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

持續製作相關資料,提供多元菸害(包括加熱菸)及電子煙危害相關素材,作為學校輔助教材或供學生查詢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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