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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辦理「導盲犬友善環境」一案,請協助推廣及周知所屬,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2 年 8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政令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93
公告內容

宣導重點: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第2項規定:「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導聾幼犬、肢體輔助幼犬及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宣導內容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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