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112年12月15日修正公布之「勞動事件法」部分條文,經司法院定自113年1月8日施行一案。 發佈日期 2024 年 1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政令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81 公告內容 詳如附檔。 相關附件 轉知112年12月15日修正公布之「勞動事件法」部分條文,經司法院定自113年1月8日施行一案。 轉知112年12月15日修正公布之「勞動事件法」部分條文,經司法院定自113年1月8日施行一案。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轉知112年12月15日修正公布之「勞動事件法」部分條文,經司法院定自113年1月8日施行一案。.pdf125.52 KB新視窗開啟檔案勞動事件法修正第二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pdf152.0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轉知112年12月15日修正公布之「勞動事件法」部分條文,經司法院定自113年1月8日施行一案。.pdf勞動事件法修正第二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pdf 【2024-01-29】轉知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113年「發展職能系列」3月份一般班 ... 【2024-01-26】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之「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常見問答集」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