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辦理請購作業時,應先至 「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併同核銷資料留存 發佈日期 2023 年 5 月 31 日 發佈單位 事務組 公告類別 政令宣導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453 公告內容 相關附件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0531北市教秘字第11230459892號函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0531北市教秘字第11230459892號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0531北市教秘字第11230459892號函.pdf251.73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0531北市教秘字第11230459892號函.pdf 【2023-06-01】臺北市私立延平中學高中部112學年度高一新生入學管道及參訪活動 ... 【2023-05-31】轉知112年度「翡翠水庫永續經營研習班」一案,請同仁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