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普通考試自113年1月1日減列應試專業科目,各機關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以學分或訓練時數認定職系專長及辦理調任相關作業一案 發佈日期 2024 年 5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政令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53 公告內容 詳如附檔。 相關附件 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普通考試自113年1月1日減列應試專業科目,各機關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以學分或訓練時數認定職系專長及辦理調任相關作業一案 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普通考試自113年1月1日減列應試專業科目,各機關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以學分或訓練時數認定職系專長及辦理調任相關作業一案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普通考試自113年1月1日減列應試專業科目,各機關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以學分或訓練時數認定職系專長及辦理調任相關作業一案.pdf345.4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113 年 1 月 1 日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普通考試應試專業科目減併後,各機關擬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以學分認定職系專長並辦理調任相關作業說明.pdf129.1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普通考試自113年1月1日減列應試專業科目,各機關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以學分或訓練時數認定職系專長及辦理調任相關作業一案.pdf113 年 1 月 1 日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普通考試應試專業科目減併後,各機關擬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以學分認定職系專長並辦理調任相關作業說明.pdf 【2024-05-24】本市「113年度教師民俗藝術花燈製作教學研習實施計畫」 【2024-05-2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