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0學年度第2學期 軍公教遺族學生申請就學優待 |
---|---|
發佈日期 | 2022 年 2 月 16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390 |
公告內容 | 檢附【110學年度第2學期 軍公教遺族學生申請就學優待】一份。 第1次申請軍公教遺族及育幼院童身分就學費用優待之學生,應由各校初審後報局複審,俟本局核定補助後,再行繕造印領清冊報局請款,申請期程及程序如下: (一)111年2月25日(星期五)前:針對新申請者,請檢附申請書、具國防部、銓敘部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發之卹亡給與令、撫卹令、撫卹金證書函送本局審核核定。 |
相關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