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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0年10月29日修正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
發佈日期 2021 年 11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政令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041
公告內容

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並自一百十一學年度,依照不同教育階段(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起)逐年實施。

電子檔詳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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