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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2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
發佈日期 2022 年 8 月 22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政令宣導, 學生活動訊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47
公告內容

(一)補助期程: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2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11年9月10日至10月9日前提出申請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三)申請項目與限制:
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本要點第6點第1款規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又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每案提報之培訓學生應為1名,若含2名以上請分別提報計畫。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請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

(五)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學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以上資料各1式2份正本,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請依順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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