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5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
發佈日期 2025 年 12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學務處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8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4年10月20日北市教中字第1143106900號函及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2月14日新北教 中字第11224710591號函修正之「基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服務學習』採計規定」辦理。
二、115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採計期程為112學年度(七年級)上學期至114學年度(九 年級)上學期(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上學期為當年度8月1日至隔年度1月31日;下學期為當年度2月1日至7月31日)止,連續5學期選3學期,每學期完成6小時;另非應屆畢(修)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服務學習時數採計,得採計學生入學年度起至114學年度上學期止,每學期完成6小時。
三、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含歸國學生及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需於 115年1月31日前完成認證。
四、跨就學區學生(含歸國學生及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如因申請變更就學區需繳交「戶口名 簿影本」為證明文件者,應於115年4月23日前完成設籍基北區,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需於115年1月31日前完成認證。
五、依據前揭服務學習採計規定,各校每學期必須為各年級每位學生,辦理至少6小時服務學習課程,請各校積極規劃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以維護學生參加11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之權益。
六、旨揭內容業同步置於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https://12basic.tp.edu.tw/)最新消息,請各校務必詳加宣導。
七、請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及基隆市政府教育處惠予轉知貴屬學校旨揭採計原則。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