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同志家庭—異同看見多元家庭樣貌」文宣 說明: 依市府 109 年 8 月 10 日府授社婦幼字第 1093131786 號函辦理。 《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通過後,同志家庭正式法制化,考量多元家庭型態需求,應加強提供服務或專業人員對同志家庭之認知並提升其意識,本市性別平等辦公室及民政局邀請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協力編製旨揭 頁,以加強對同志家庭之知能並提升意識。 宣導文宣 宣導文宣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認識同志家庭宣導文宣.pdf1.71 MB新視窗開啟檔案 認識同志家庭宣導文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