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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檢附本校111年約僱人員(幹事及助理員)甄選簡章。
發佈日期 2022 年 5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516
公告內容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23日(星期一)前,掛號郵寄至「104臺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262號人事室收」,並請加註參加約僱幹事(或約僱助理員)甄選,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應繳表件、證件影本(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
(一) 甄選報名表、個人簡歷自傳。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需具備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檢附相關經歷證件或離職證明書。
(五) 切結書。
三、甄選方式:
(一) 經本校書面資料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初審資格條件不符者或檢具資料未備齊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應徵人員如均不適合本校需求時得予從缺。
(二) 口試約10至15分鐘。依專業知識、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等項評定成績。
(三) 為因應防疫規定,採分時分流方式進行面試。
四、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校網站,亦會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五、附則:
(一) 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試者負責
(二)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 本職缺係為配合111學年度減班超額員額移撥作業及因應業務需要僱用之約僱人員,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 經甄選錄取者,須同意本校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查證,如經查證登記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五) 聯絡資訊:人事室郭先生,(02)8502-0126轉507。

六、工作內容:詳參附檔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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