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023)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第2次徵件辦理方式及經費說明表各1份,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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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4 月 12 日 |
發佈單位 | 學務處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31 |
公告內容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43304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前於111年12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68630號函辦理旨案第1次徵件竣事,現為增加提供國中小學生暑假期間英語學習機會,並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辦理旨揭活動第2次徵件作業,並預計補助50校,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一)教育訓練時間:112年7月9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月14日(星期五)。 (二)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2年7月15日(星期六)至7月28日(星期五)。 三、請各國中小學校踴躍申請辦理旨揭活動,並依旨揭活動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說明(附件1),填具申請資料(附件3、附件6及附件7,每校1式3份),於112年4月14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將前揭資料正本送至本局並寄送電子檔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一)國中申請學校請送中教科連容萱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1258;電子信箱au2887@gov.taipei)。 (二)國小申請學校請送國教科顧佩玲老師(電話: 02-27208889分機6373,電子信箱:pv2117@gov.taipei)俾於112年4月21前辦理審查及函報國教署相關作業(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予送審及補助)。 四、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國教署第1次核定補助辦理本活動,則不再重複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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